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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七里镇南台堡村秸秆加工二期建设项目公告

敦煌市七里镇南台堡村秸秆加工二期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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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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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七里镇南台堡村秸秆加工二期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民政府委托,对“敦煌市七里镇南台堡村秸秆加工二期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敦煌市七里镇南台堡村秸秆加工二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YZC2024-048

项目名称:敦煌市七里镇南台堡村秸秆加工二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6.043341万元

最高限价:76.043341万元

磋商内容:1.新建400平方米彩钢库房1座,长31.74米,宽12.6米,高5.15米。2.新建C20混凝土硬化4200平方米,硬化厚度18厘米。最终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工(最终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少提供一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至少提供一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根据成立时间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在资格审查时对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阶段性措施:提高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应于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超过以上金额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给予中小微企业评审优惠,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优惠为5%。

本项目为工程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0827日至2024090200:00-23:59登录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下载。

地点:******人民政府网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进入或直接访问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前来参加。

方式: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对应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成功登录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后,在“最新招标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公告,根据系统提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六、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方式:线上投标(投标人登录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0:30截止(北京时间),必须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七、开启

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开标。

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10:30(北京时间)

采购人开标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三危西路111号 ,敦煌汽车站向东200米)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开标。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0时30分 3.信息注册、投标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4.投标人须知及注意事项: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5.投标保证金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第五条,规范保证金收取,强化履约执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人民政府

 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镇昆仑桥东侧  

联系人:王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敦煌市漳县家园三期商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洋

电 话:******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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