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0线哈密至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公路工程施工三标、
四标剩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40线哈密至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公路工程已由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发酒市交【2017】378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单位: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境内
2.3 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S240线哈密-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段)公路整体为北-南走向,北起方山口(甘新界)位置处,与新疆哈密规划省道S245线相接,终点与敦煌市G215
线过境段相接,路线全长164.832Km(含长链52.466m)。主要控制点:平台山矿区、方山口矿区、750KV烟沙输电线路、国道G215公路过境线、敦格高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七里镇、敦煌市。
此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 12m路面宽度10.5m,两侧0.75m天然砂研路肩。其中施工三标段38.3公里,施工四标段18.2公里,剩余工程的桥涵、路基、路面等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合同段 |
工程名称 |
起止桩号 |
公里数 |
工程内容 |
DHS240HDSG03 |
S240线哈密至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公路工程施工三标、四标剩余工程(三标段) |
K82+300~K120+600 |
38.3 |
施工图设 计范围内 的全部工 程的实施 ,缺陷修 复以及施 工过程中 环境保护 等工程内 容的施工 |
DHS240HDSG04 |
S240线哈密至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公路工程施工三标、四标剩余工程(四标段) |
K120+600~K138+800(湖区段) |
18.2 |
施工图设 计范围内 的全部工 程的实施 ,缺陷修 复以及施 工过程中 环境保护 等工程内 容的施工 |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缺陷、保修期 |
108日历天 |
2024年4月9日 |
2024年7月25日 |
12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1.2财务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
投标人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1月-2022年12月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当年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202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3.1.3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或1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
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工作经历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或1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并且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具有5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及1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
备 注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需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制度,并提供敦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拖欠证明承诺书),《敦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拖欠证明承诺书)》可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以前发布的《敦煌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不再填报,投标企业只需要填报新的承诺书即可。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4年3月12日18时00分至2024年3月17日18时0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2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
2、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6、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8.申请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8.1申请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8.2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8.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如有虚假,申请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等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闫许东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党河北路18号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鲁丹/白雪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霞飞路14-1-2号
监管单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45号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项目施工企业投标备案表
标段名称: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 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邮箱号 |
|
|||||
委托代理人 |
|
职 称 |
|
证书编号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 务 |
|
职 称 |
|
|||
资质证书编 号 |
|
企业级别 |
|
核查登记 结果 |
|
|||
营业执照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
安全生产许 可证书编号 |
|
有效期截止时间 |
|
|||||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 师) |
|
专业 类别 |
|
级别 |
|
注册 编号 |
|
|
项目总工 |
|
职称 |
|
证书 编号 |
|
|||
质检 负责人 |
|
证书 编号 |
|
计划统 计负责 人 |
|
证书 编号 |
|
|
道路 工程师 |
|
证书 编号 |
|
机 械工程师 |
|
证书 编号 |
|
|
试验 工程师 |
|
证书 编号 |
|
专 职安全员 |
|
证书 编号 |
|
|
财务 负责人 |
|
证书 编号 |
|
|
|
|
|
|
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监督单位、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3、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于3月16日17:00时之前,由项目经理携带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备查)及企业投标备案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企业投标备案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诚信承诺书四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过期不予受理。本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 (公司)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
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