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0线哈密至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qjt************
本招标项目S240线哈密至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公路工程已由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发酒市交【2017】378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上******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S240线哈密-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段)公路整体为北-南走向,北起方山口(甘新界)位置处,与新疆哈密规划省道S245线相接,终点与敦煌市G215线过境段相接,路线全长164.832Km(含长链52.466m)。主要控制点:平台山矿区、方山口矿区、750KV烟沙输电线路、国道G215公路过境线、敦格高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七里镇、敦煌市。
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m,其中行车道宽度2*3.75m,硬路肩2*1.5m,土路肩2*0.75m;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小桥、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1/50,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路面结构采用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cm同步碎石封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其余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二、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次施工招标整体划分为2个合同段:
标段号 合同段编号 起止桩号 公里数 招标控制价 (万元) 招标范围
一标段 DHS240HDJA01 K0+000~K82+300 82.3 1155.9663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波形护栏、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工程内容。
二标段 DHS240HDJA02 K82+300~K164+832 82.532 1112.6206
2.计划工期(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6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缺陷责任期:1年。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按照实际注册时间提供相应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以后新注册企业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公路工程总承包业绩至少包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内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提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5.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担任过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担任过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提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相关信用报告或截图等;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需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制度,并提供敦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拖欠证明承诺书),《敦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拖欠证明承诺书)》可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以前发布的《敦煌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不再填报,投标企业只需要填报新的承诺书即可。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2日00:00至2024年02月27日23:59(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
2.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式:线上投标
开标方式:采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必须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七、开标须知
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详情如下: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开户行及账号
******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酒发改法规[2023]220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是否PPP项目:否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敦煌市党河北路19号
联系人:闫许东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敦煌市漳县家园三期商铺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地 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45号
2024年02月21日
招标编号:jqjt************
本招标项目S240线哈密至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公路工程已由酒泉市交通运输局发酒市交【2017】378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上******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S240线哈密-肃北(方山口至七里镇段)公路整体为北-南走向,北起方山口(甘新界)位置处,与新疆哈密规划省道S245线相接,终点与敦煌市G215线过境段相接,路线全长164.832Km(含长链52.466m)。主要控制点:平台山矿区、方山口矿区、750KV烟沙输电线路、国道G215公路过境线、敦格高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七里镇、敦煌市。
本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12m,其中行车道宽度2*3.75m,硬路肩2*1.5m,土路肩2*0.75m;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小桥、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1/50,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路面结构采用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cm同步碎石封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其余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二、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次施工招标整体划分为2个合同段:
标段号 合同段编号 起止桩号 公里数 招标控制价 (万元) 招标范围
一标段 DHS240HDJA01 K0+000~K82+300 82.3 1155.9663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波形护栏、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工程内容。
二标段 DHS240HDJA02 K82+300~K164+832 82.532 1112.6206
2.计划工期(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6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缺陷责任期:1年。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按照实际注册时间提供相应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以后新注册企业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完成过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公路工程总承包业绩至少包含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内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提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5.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担任过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担任过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提供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相关信用报告或截图等;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需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制度,并提供敦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拖欠证明承诺书),《敦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无拖欠证明承诺书)》可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以前发布的《敦煌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不再填报,投标企业只需要填报新的承诺书即可。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2日00:00至2024年02月27日23:59(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
2.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式:线上投标
开标方式:采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必须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线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网上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931-******。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七、开标须知
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详情如下: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上传已固化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中的《交易通证书办理须知及材料》。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开户行及账号
******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转发《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酒发改法规[2023]220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是否PPP项目:否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敦煌市党河北路19号
联系人:闫许东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敦煌市漳县家园三期商铺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地 址:酒泉市新城区世纪大道45号
2024年02月21日